| |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 |
|
标段编号: MNJ101299-02SG |
江苏省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江苏省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苏电子口岸【2010】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3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江苏省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办公用房装修改造 |
2、工程地点:南京市富春江东街50号联通河西通信枢纽大楼五楼 |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
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300.00万元 |
8、招标内容:装饰装修;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图纸所列范围内的装饰装修 |
10、工程规模:装饰工程面积:2000 m2。 |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投标报名方法: |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12月24日至 2010年12月30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 |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800元 |
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
其中必选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中可选条件为: |
| (1)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类似工程指2008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单项合同价300万元及以上内装修工程 | |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
4、资格后审的审查: |
|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2)企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3)关于以下情况的声明: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或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5)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工程接受证明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将以上要求(1)至(5)项资料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以上要求的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供评委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没有原件、没有复印件均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
六、评标细则: |
| (1)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30%,35%,40%,45%,50%; Q2=1-Q1; K1的取值范围为95%~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修、安装工程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 、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 |
七、其他: |
|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中标资格: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3)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前,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同时又在其他招标人的工程招标中中标,则该中标候选人只能在本工程和其他招标人的工程中选择其中一个工程的中标资格。 (4)本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交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5)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金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6)开标时,本工程各投标人的报名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项目经理不参加开标会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 |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0-12-24 8:30到 2010-12-30 17:00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江苏省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 |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7号608房间 |
招标人邮编:20001 | 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025-83240906 |
招标人联系人:关承宁 |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牛 |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52856355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6637438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