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徐州市中心医院内科医技病房大楼工程项目,已经徐发改社会【2009】63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坑支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徐州市中心医院病房医技大楼基坑支护工程 2、工程地点:徐州市解放南路199号 3、工程综述:基坑开挖面积约4500㎡,挖深约10m,造价约200万元。 4、招标范围:基坑支护及基坑排水降水。 5、计划开工时间: 2011年01月 三、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招标。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 2、选派注册建造师: (1)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2)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临近竣工阶段,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以选派负责该合同管理工作的建造师作为拟选派建造师人选,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3、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4、企业近三年内必须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基坑支护造价在200万元及以上工程) 五、投标申请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汇票及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肆万元。 收 款 人: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开 户 行:江苏银行徐州宣武支行, 开户账号:1700000101201001577051;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六、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原件(留复印件一套): 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所报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所报建造师安全资格B证; 6、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单项工程承接核准手续; 7、报名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二代身份证; 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9、报名时注册建造师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10、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经办人、注册建造师、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对帐单。同时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上岗证》原件,《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 11、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提供本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证原件。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证复印件参加投标报名活动,否则招标人予以拒绝; 12、由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13、类似工程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注:以上内容除在报名时交验原件外,《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内分别装订复印件,本工程要求报名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投标人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且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相关招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七、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0 年12月20 日至2010年12月 24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请投标申请人在公告发布时间内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到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商务中心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截止时间至2010年12月 24日17时。 八、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0年12月27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徐州市建设局一楼大厅报名处报名及校验原件,报名经办人及所报注册建造师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及《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 九、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2)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的规定,邀请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十、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值构成:商务标75分、技术标20分、业绩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