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招标人全称)的沛县敬安、张寨营业部室内外装修(招标工程项目全称)工程,已经相关部门 批准。所需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徐州建宇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沛县敬安、张寨;
(2)招标范围: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3)工程规模:造价约150万元;
(4)工 期:60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6)资金来源:国有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近两年承担过银行装饰工程合同价款伍拾万以上(含伍拾万元)证明文件原件;
(2) 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资质。近两年承担过银行装饰工程证明文件原件;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7)、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施工过类似工程,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5.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交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拾万元,收款人: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沛县中行,开户账号70550565508091001。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沛县招标办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帐户。
G、资格预审合格或确定入围的单位,其递交的该银行汇票将被入账。投标人持开具证明到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6. 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 资格预审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2) 经办人二代身份证;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 所报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建造师本人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6) 企业安全施工许可证和注册建造师安全资格证原件(B类);
(7) 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单项手册》备案表;
(8) 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9)首次来徐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本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证明原件,不是首次来徐的投标单位可以提供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参加投标报名活动,否则招标人予以拒绝;
(10) 首次来徐的投标单位(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提供经办人、注册建造师、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同时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上岗证》原件,《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
(11)企业近两年承担过银行装饰工程合同价款伍拾万以上(含伍拾万元)证明文件原件;
(12) 建造师近两年承担过银行装饰工程证明文件原件;
(13)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14)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建造师行贿档案查询函(原件)
以上内容报名时需出示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资格预审申请书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7.请申请人于2010年 11 月 24 日至2010年 11月3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到徐州建宇招投标代理公司(徐州市民主南路78号四楼),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截止时间至2010年11 月30日 17 时(报名前一天)。并于2010年 12 月 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徐州市建设局一楼大厅报名处报名及校验原件,经办人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相关证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9.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的规定。
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
10、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必须缴纳从本企业账户开出的履约保证金。
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
11.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66号
联系人:张明娟 电话:85586612
邮编:221003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民主南路建设局南楼4楼
联系人:周银娜 传真:83908555 电话:83908222 13305209484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0年11月24日至 2010年11月30日
招标人(公章)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0年 11 月 24 日
说明:本表一式贰份,备案材料提交人、招标投标办公室各持一份,复印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