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沛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沛县文化中心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 沛县韩信路北侧
项目批准机关: 沛县发改委
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 沛县建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开始时间: 2010-11-16 9: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10-11-16 17:00:00
报名时间备注: 每日12:00-14:00为午休时间,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 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 董道春
联系电话: 0516-89648809
公告发布日期: 2010-11-10 9:00:00
公告结束日期: 2010-11-16 17:00:00
公告详细内容: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沛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全称)建设的沛县文化中心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全称)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现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监理的资格预审。
二、沛县建都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沛县文化中心工程监理
2、工程地点:沛县韩信路北侧
3、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63000平方米
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的“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包括:(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组织协调(7)安全监管
5、计划开竣工时间:2010年 12月1日2012年10月1日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招标。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
3、项目组人员配备:注册土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名,注册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名(监理人员总数不少于10名)
六、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原件:
1、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及本单位授权委托书;
2、《资格预审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6、报名时总监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7、外市监理企业报名前,需到徐州市建设局五楼建工处办理监理资质和监理从业人员单个监理项目核验手续。
8、所报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必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9、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监理工程师行贿档案查询函(原件)
注:以上内容除在报名时交验原件外,《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内分别装订复印件,本工程要求报名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资料属实,如有虚假,将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如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相关招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
七、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0年11月10 日至2010年 11 月16 日每天上午9时 00分----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凭本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日期截止至2010年 11 月16日),并于2010年 11 月16 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00分到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期为2010年 11月8日下午17时。
八、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壹拾万元人民币,收款人: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沛县中行,开户账号:70550565508091001。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县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全部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十、本工程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
招标人地址:沛县韩信路北侧
招标人名称:沛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邢飞 电话:0516 80356900
沛县建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道春 电话:0516 8964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