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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新城区工会干部学校消防工程

2010-05-21 来源:江苏徐州建设

  1. 徐州市总工会 (招标人全称)建设的 徐州市新城区工会干部学校消防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全称)已按规定办理发包初步方案备案,现进入招标阶段。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已落实。经批准以公开招标形式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无锡智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汉源大路西侧、镜泊东路北侧、元和路东侧、信访中心南侧

  (2)工程概述: 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

  (3)招标范围: 消防施工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4)工程标段划分:本工程按一个标段招标

  (5)计划开工时间:预计2010年6月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机电设备专业壹级资质;

  (3)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伍万元 人民币,收款人: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宣武支行,开户账号1700000101201001577051。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6.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3)所报建造师注册证书;

  (4)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进徐《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工程登记表(单项)";

  (5)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注册建造师本人安全考核证书;(B证)

  (6) 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对于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填报不全或失实,招标人有权判定其资格预审不合格);

  (7)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提供经办人、注册建造师、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同时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上岗证》原件,《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

  (9)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10)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11)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报名注册建造师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以上(1)~(10)内容报名时需出示原件,资格预审申请书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7、请申请人于 2010年 5月 27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点 30 分,下午14 时 00 分至17点00分到 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处 (徐州市民主南路市建设局一楼)报名及校验原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及《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

  请申请人于 2010 年 5 月 20 日至 2010 年 5 月 26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凭本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到 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商务中心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期为2010年 5 月 26 日。

  8、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1)、本工程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细则:商务标70分;技术标20分;业绩及信誉等10分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11、本工程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工程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申请对所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者视为资格预审合格者。

  招标人地址:徐州市大马路99号

  联系人:李新光 电话:8361103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恩华大厦708室

  联系人:张万里 电话:0516- 8390818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0 年 5 月 20 日至2010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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