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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融信大楼工程

2010-05-19 来源:天津开发区贸促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融信大楼工程 已由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以 和平发改[2010]18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建设资金为 3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受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融信大楼机房工程,本次招标投资约:300万元;招标规模约:138.97㎡,层数:1层,高度:4.8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金融城3号地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融信大楼机房工程,本次招标投资约:300万元;招标规模约:138.97㎡,层数:1层,高度:4.8米。招标范围:融信大楼机房建筑智能化的深化设计及施工,以及机房装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2010年06月18日 至 2010年08月16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新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1名正项目经理,具有投标资格的建造师IC卡,并具备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5、配备1名安全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投标时出具《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6、正项目经理与安全项目经理专业不能相同,正项目经理专业为建筑工程时,安全项目经理专业应为机电工程;正项目经理专业为机电工程时,安全项目经理专业应为建筑工程;7、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其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项目经理进津备案证书;8、外地施工企业具有施工进津备案通知书(在有效期内),外地设计企业具有设计进津备案通知书(在有效期内)。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二楼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5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5 月18 日 至2010 年5 月24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5月18日至2010年05月2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4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85号万隆中心大厦B座601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7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进诚(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马场道59号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22-24层

  邮政编码:300171 联系人:田鸿恩 电话:83866182

  传  真:83866182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玲(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85号万隆中心大厦B座601

  邮政编码:300171 联系人:孙世牮 电话:23950206

  传  真:23950206

  日期:2010 年5 月18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和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23123866传真:23317886电子邮箱:hpjg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是和平区沙市道1号305室

  受理负责人:王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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