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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津大酒店装修改造工程

2010-05-17 来源:天津开发区贸促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津大酒店装修改造工程 已由 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 以 津一商基【2010】51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商业建设开发公司 ,建设资金为 3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明正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商业建设开发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装修规模5-10层,6200平方米。装修总投资为3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六经路11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
2.4 工期要求:2010年06月01日 至 2010年09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建交中心二楼六区窗口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5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5 月14 日 至2010 年5 月20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5月14日至2010年05月2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13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1501室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3天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商业建设开发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杨珂(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经路11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李克勤 电话:85581116

  传  真:85581116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明正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武渤(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1501室

  邮政编码:300191 联系人:贾艳 电话:23611619-806

  传  真:23667651

  日期:2010 年5 月14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60536698传真:60536698电子邮箱:HDJGZ12345@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3号

  受理负责人:闻凤仙、庄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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