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扬中农村合作银行 的 综合楼及服务楼装饰工程 已经 扬中市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已经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二、扬中市广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扬子西路南侧
2、工程规模:面积约13000m2。
3、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4、要求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肆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A标段:综合楼1-3层装饰、安装
B标段:综合楼4-9层装饰、安装
C标段:综合楼10-13层装饰、安装
D标段:服务楼装饰、安装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3、企业信誉:信誉好
4、项目经理信誉:信誉好
5、其他条件: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请申请人于2010年2月4日至2010年2月10日,上午8:30到11:00,下午14:00时至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到 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为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有效,切实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加密锁及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近一年缴纳个人养老保险对帐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七、其他
1、本工程资格预审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及苏建招(2006)408号文”;
2、本工程实行廉政准入制(执行《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管理办法》);
3、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9家及以上时,全部入围;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4、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本工程投标人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A标段人民币11.00万元,
B标段人民币9.00万元
C标段人民币6.00万元
D标段人民币4.00万元
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递交至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账户名为投标人全称的基本账户中出票。投标保证金递交:
时 间:领取招标文件前(另行通知)
交款方式:非扬中企业采用汇票、扬中企业采用本票
帐 户: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账 号:47977108093001
6、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低5%以上(不含5%),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7、参加多标段投标的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八、资格预审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持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具有《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8、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外地(非镇江)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扬中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备案;
10、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非扬中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在中标后办理相关手续);
11、项目经理具有镇江市建筑市场管理信息卡(即IC卡);
12、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3、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可不提供养老保险);
1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证明);
15、项目经理在2008年1月1日以后(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施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解释:单体工程造价≥500万元的室内装饰工程)。[类似工程必须提供如下资料:1、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标办备案或经公证处公证过的合同);2、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16、业主有权拒绝以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有行为的投标人。
1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一) 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评估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74分,工期4分,施工方案20分,项目经理业绩2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评审意见,并根据得分高低按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二)定标办法: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按照《国家七部委令第12号》中第四十八条执行),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高得分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三)评分细则
1、投标报价分值计算(74分)
(1)一般规定:
①投标人的投标价格高于该工程的招标控制价的为废标。
②各投标单位应理性报价,公平竞争。参照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投标人应在合理报价范围内报价,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参与“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认定”中的平均值计算。
③合理报价范围及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认定:详见招标文件。
(2)有效投标人中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格减去暂定价后的价格为基准价格,其余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减去暂定价后的价格为投标考核价格。
(3)分值计算:有效投标人中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格减去暂定价后的价格为基准价格,得74分,其余各投标考核价格与基准价格相比,每高1%扣0.3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2、工期分值计算(4分)
1、一般规定
以现行的国家定额工期为基础,以核定工期为依据,计算相应发包工程内容日历天数。本工程工期合理提前幅度为25%。
2、分值计算
(1)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2分。
(2)自报工期低于招标要求工期且有可行的工期提前措施的:每提前1%,加0.08分,最多加2分,自报工期超出合理提前幅度的部分不加分。
(3)投标工期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施工方案分值计算(20分)
综合评分评估法,评审施工方案按下列内容逐项评审计分,如发现施工方案中有缺陷,有可能影响正常施工或影响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给予扣分,评委扣分时应详细写明缺陷内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5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5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5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5分
(9)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5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4、项目经理业绩分值计算(2分)
项目经理在2008年1月1日以后(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施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解释:造价≥500万元的银行室内装饰工程)。且符合国家施工规范,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的得2分。[类似工程必须提供如下资料:1、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标办备案或经公证处公证过的合同);2、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四)计分规则
1、各单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进行计分,在所有评委成员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各单项平均分相加后即为总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分,该单项分就为弃权:
(1)未按上述规定要求计分的;
(2)单项内容出现2个或2个以上分值的;
(3)评标人员未签名的。
3、在评标计分时各分值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十、招标人:扬中市农村合作银行 招标人地址:扬子中路65号
联系人:蒋春森 电 话:18952904495
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68 号
联系人:郭玉娟
联系电话:0511-88368360 0511-8833664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68 号
联系人:施爱梅 电 话:0511-88326307
传 真:0511-85158728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0年2月4日至2010年2月10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