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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林景雅园”二期项目B01—B06幢住宅楼及2号车库

2010-01-19 来源:江苏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标段编号: APK090140-02SG
江苏通宇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林景雅园”二期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字(2009)21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金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林景雅园”二期项目B01—B06幢住宅楼及2号车库
2、工程地点: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新江中北侧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6、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5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土建及水电安装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48410.09 m2;建筑物层数:13 层;其中地上层数:11 层;其中地下层数:2 层;建筑物高度:33.85 m;其中地下室面积:11659.28 m2。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1月18日至 2010年1月25日止,上午08:30分至12:00分;下午01:30分至05:00分,在江苏金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江浦街道珠江路1号二楼)受理报名。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五、资格预审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6年7月1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框架结构房屋建筑工程或2006年7月1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框架结构房屋建筑工程;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6年7月1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框架结构房屋建筑工程或2006年7月1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框架结构房屋建筑工程;
(3)一般工程:企业承担的工程获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较大工程:企业承担的工程获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其他:
1、本工程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预审现场,否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3、报名的建造师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到达预审现场,否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3)、提供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4)、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6个月(2009年 7月至2009年1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
4、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工程。
5、省辖市市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从2009年1月);省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有效期为二年(有效期从从2008年1月算起);
6、“林景雅园”二期项目共分3个标段,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本项目3个标段的其中1个标段;若一个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同时推荐为1个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侯选人时,则按照开、评标顺序的先后确定中标人;
开、评标顺序如下:
(1)、“林景雅园”二期项目B01—B06幢住宅楼及2号车库;
(2)、“林景雅园”二期项目B09—B11、C07、C08幢住宅楼;
(3)、“林景雅园”二期项目B07—B08、C01、C06幢住宅楼及1、2号开闭所;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0-1-18 17:00到 2010-1-25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江苏通宇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乌江桥北大街88号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浦口区珠江镇珠泉西路新理想佳园A4幢0116室
招标人邮编:211000 代理机构邮编:2118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58182666
招标人联系人:魏明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兵
招标人联系电话:52340012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58182666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njjin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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