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的 朝阳拆迁安置小区后三通、市政道路工程 已经 苏州市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0)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苏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相城庆元路南侧,采莲路东侧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相城区
(2) 工程规模: 给水管网、雨污水及市政道路 建筑面积:3000 平方米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招标金额:85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09-12-28 至 2010-5-28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
0001 |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 850.0000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相关专业三级及以上 | 良好 ,有类似工程 | 良好.有类似工程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附件:评标细则文件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相关专业三级及以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 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市三香路128号) 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企业承担过工程获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注:类似工程以 2 年内承担过 800万元及以上小区配套市政工程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2007.11至2009.11。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09-11-23 上午 09:00 至 2009-11-27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至 每天上午 至每天下午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09-11-27 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09-11-27 下午 15:00
7. 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省外企业提供进苏州市的资质核验书原件;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09-11-30上午9:30至11:00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 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9. 招标人地址: 相城区采莲路1122号
联系人: 张明 传真: 电话: 65433488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相王路37号
联系人: 董善高 传真: 65116660 电话: 65115686
邮编: 215006 E-Mail: uuh21357@public1.sz.js.cn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葛伟民
项目组组长: 董善高 职称或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 0512-69799756 上岗证号: 苏招E0070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09-11-23 至 2009-11-27 投标箱号: 投标箱二(暂定,注意当天资格预审箱项目名称)
13. 备注: 1)苏州市外企业必须提供在苏州市设有分公司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核对;
2)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资审并提供社保和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其中社保缴费证明为近3个月的缴费证明),
3)可选条件中:类似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原件以备核对,获奖业绩须为市政工程并按苏建设规(2009)1号文第九条之规定,有效期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第十六条规定.苏州市以外投标申请人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及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4)本次招标,拒绝施工企业年度综合考评C级及以下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苏州市外企业必须提供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企业无不良记录的证明原件.
5)授权委托人请于2009-11-30上午9:30-11:00携带相关原件核对,地点:在市有形市场二楼)逾期未送达原件核对,视作不响应资审文件要求;
6)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本)网上自行下载,按文本要求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并提交项目组成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证书、安全员的岗位C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投标申请资料一起封袋投入指定的报名箱内
7)按上述要求准备一份材料封袋装订;在封袋上注明所投工程标段名称及报名申请人的联系人及电话)。以上所有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均提供原件核对并需加盖红章。
8)有关建造师证书使用规定按苏建筑(2008)12号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