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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凤凰山公园工程弱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09-09-08 来源:绿色建材网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园林绿化
所属地区:四川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成都市凤凰山公园工程 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成发改审批[2008]198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弱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牛区凤凰山片区规划红线范围内;
2.2 建设规模:144公顷;
2.3 计划工期:8 个日历月;
2.4 招标范围:成都市凤凰山公园工程弱电工程:含电话系统工程、电视系统工程、背景音乐系统工程、监控系统工程、instabus智能照明系统工程、综合网络信息系统工程、停 车场管理系统工程、防盗报警系统工程、巡更系统工程、多媒体显示系统工程、综合网络信息系统工程平台无设计部分(含机房装修、接地、静电、屏蔽等)、GIS地理系统工程、 消防泵联动控制系统工程以上各子系统工程的施工和部分深化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甲级、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四项;认可 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分别含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07年1月以来承担过2个以上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上的智能化工程施工和设计,2个规模不小于30000平方米的消防设施施工与设计。
(3)项目经理资格: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机电、电子、智能化专业),承担过上述业绩规模的2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联合体投标的,项 目经理须为注册在牵头单位的人员。
(4)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机电、电子、智能化专业),承担过上述业绩规模的2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
(5)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参加过上述业绩规模的2个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或设计管理工作。
(6)其他: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企业或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的企业;联合体组成人 员不应超过2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9月8 日至2009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下 列资料和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
(2)购买人有效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表》;(省外企业适用)
(7)《四川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省外企业适用)
(8)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的,第(1)项由牵头人提供;第(2)由购买经办人提供;第(3)项至第(7)项由各组成成员分别提供;第(8)由联合体各组成成员共同签署提供。接受报名时留存 第(1)项和第(6)、(7)、(8)项原件(联合体协议请自留复印件),第(2)项至第(5)项留存加盖各企业鲜章的同底复印件。以上资料请按上述顺序组合装订成册。缺任 一项资料或未按顺序装订,将不接受其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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