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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新城大型停车场以及与之相关配套设施项目监理

2009-07-01 来源:南京市工程建设信息网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编号: ANJ090279-02FG

招标人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河西新城大型停车场以及与之相关配套设施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河西新城大型停车场以及与之相关配套设施监理;

(2)工程地点:南京市河西新城区;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4)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5)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

(6)投资规模:约50000万元。

(7)工期要求:720日历天 ;

(8) 划分一个标段;

(9)招标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两管、一协调及安全监理 ;

三、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监资质证书 ;

②其它资料(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四、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同时也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或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网上和现场同时投标报名时间:

自2009年6月30日至 2009年7月6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在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路183号2楼报名处)受理报名。

六、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现场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请携带优盘),网上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资格审查方法:

1、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将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不良行为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五)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一)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6年1月1日(以监理中标通知书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建安工程估算价为5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项目(含地下室)(住宅及工业厂房除外)的监理。

 

八、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九、其它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原件核查;同一立项批文的不同标段,建安工程估算价可累加;如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均未载明建安工程估算价、是否含地下室、物业类型等要素,须在此基础上同时提供立项批文原件或施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或施工蓝图等其它资料以证明其符合资审条件,否则将做为资审不合格处理;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3)公证件、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4)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总监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5)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监理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并且已经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销号手续;

(6)开标时,本工程各潜在投标人的总监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7)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办理相关事宜的人员必须为《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所指定的人员,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8)在资格预审时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12楼

电话:025-83398915/16/17/18转215

传真:025-83398906

联系人:朱艳红

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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