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的 江苏银行新区支行室内装饰 已经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无)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100%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苏州立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新区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高新区
(2) 工程规模: 1600平方米 建筑面积:1600 平方米 工程性质:装修工程 招标金额:32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09-7-20 至 2009-10-17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0001 装饰、水电 320.000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建筑装饰贰级及以上 良好、无不良记录、有类似业绩 良好、无不良记录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建筑装饰贰级及以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 苏州高新区建管处 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省优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 2 年内承担过 300万元及以上装修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以省优获奖发文有效期为准。。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09-6-25 上午 09:00 至 2009-7-1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至 每天上午 至每天下午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09-7-1 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09-7-1 下午 15:00
7. 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省外企业提供进苏州市的资质核验书原件;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09年7月1日下午15:10-16:00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 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1)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单位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等);
(2)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按要求准备且填写完整,并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的公章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公章,否则不予通过。本市企业无须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3)授权代理人须提供近期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附社保局联系电话以便核实。
(4)业绩资料需提供:企业类似工程达省优业绩资料复印件(必须提供获奖发文、施工承包合同);江苏省外企业获奖情况需提供获奖文件、奖状证书、网上查询路径及网页资料复印件,无法提供者不通过资格预审。
(5)市外企业必须提供当地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原件。(原件报名时同时提交)
(6)本次招标,拒绝企业年度综合考评为C类及以下和有拖欠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7)区外企业还需办理进新区资质核验手续(原件报名时同时提交)。
(8)资格预审材料中涉及的有关证书、文件、业绩、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所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相关材料于2009年7月1日下午15:10至下午16:00进行原件核实。核实地点:苏州建设有形市场二楼。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公章且资格核验时均需提供原件。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9.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园区东环路260号
联系人: 孙喜平 传真: 67639530 电话: 67639520-813
邮编: 215021 E-Mail: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秦志榕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苏招E0260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09-6-25 至 2009-7-1 投标箱号: 投标箱一(暂定,注意当天资格预审箱项目名称)
13. 备注: 1、省优有效期为2年,国优有效期为3年。日期以获奖发文日期为准。
2、逾期未送达的原件核对,视作不通过资格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