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中标公告详细

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法律大讲堂改造及数字化办案指挥中心建设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06-11 来源:山东烟台市采购合同

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法律大讲堂改造及数字化办案指挥中心建设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502000396

二、项目名称:法律大讲堂改造及数字化办案指挥中心建设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沃尔德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同圆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供应商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路199号北侧办公楼201-12室(牵头人)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1号楼1-6层(联合体成员)

成交金额:设计费:按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标准49.00%计取;施工费:施工费根据相关计价定额下浮12.00%,其中人工费、定价材料费不下浮;暂定4320200.00元,最终以结算金额为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法律大讲堂改造及数字化办案指挥中心建设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

施工范围:法律大讲堂改造及数字化办案指挥中心建设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设计: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项目全部图纸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方案文本、室内效果图、各专业施工图;施工: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8月10日前竣工验收合格并调试完成移交使用。

项目经理:张建军

执业证书信息: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鲁1372018201901416

五、评审专家名单:巩健民(组长)、孔萍萍、李琴、单晓莉、田波、仇长锋(采购人评委)、李伟(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相关规定90%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逸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共计:2991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 1103号

联系人:李文峰

联系电话: 0535- 3011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逸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开发区长江路300号业达智汇谷孵化器A2楼

联系电话:0535-6907271

邮箱: yichenzhaobiao@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常宏、于万梓、林璐

联系电话:0535-690727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未成交供应商的未成交原因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将供应商业绩作为评审因素的,应同时发布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报的业绩情况,只发布项目名称、合同相对方单位名称、标的。

7.最终报价表

8.山东省专家薪酬支付表

9.最终结果


 

null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