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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维保项目中标公告

2021-10-2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央标讯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BTAFZ03026 (招标文件编号:2021BTAFZ03026)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维保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力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32号信息办公楼1-6楼

中标(成交)金额:190.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安徽力瀚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继荣,刘俊,肖志刚,刘萍,周俊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合肥市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79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4)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5)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98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551-62832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李工0551-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551-6510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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