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议室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检察院;
二、项目名称: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议室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563号;
四、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20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2018年08月02日10时30分
2、谈判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谈判小组名单:李佳、刘启军、王艳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三门峡市创新电脑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大岭路南段汇景新城小区6号楼1单元101
成交金额:叁拾壹万元整(小写:¥310000.00元)
成交内容:详见附件;
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法定代表人:张鹏
项目负责人:高乐义
联系电话:15539803981
七、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豫发改收费【2011】627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代理服务费:¥4650.00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中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乔峰 马红波
电话:0398-7859328 0398-7859519
地址:卢氏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莉
电 话:13949791237
地 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大岭南路祥和苑小区1号楼1单元405室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质疑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以下信息请勿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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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标段:
三门峡市创新电脑有限公司 ; 河南金浪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卢氏县众联电脑有限公司 ; 郑州金益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宏骏源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附件下载: 技术参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