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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第十一中学LED彩屏等货物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2018-06-21 来源: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宿州市第十一中学LED彩屏等货物采购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宿州市第十一中学LED彩屏等货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YQCG-201809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6月12日

采购日期:2018年6月20日

第一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涵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武夷商城B3区215、216室

成交金额:485000.00元

第二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浩维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金海大道东侧“众德.祥福园”小区A-7#楼0302室

成交金额:498000.00元

第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永圆电子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港口路西南角商住楼0107室

成交金额:5598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杨元元、朱君颜、李浩

采购人名称:宿州市第十一中学

地址:药店巷18号

联系人:许红恩

联系方式:18098701086

采购机构名称: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一路与磬云路交叉口汇金广场A座7楼

项目负责人:邱工联系电话:0557-3058126

收费标准:无收费金额:0元

公告期限:2018年6月20日至20186月21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市第十一中学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药店巷18号,联系电话:1809870108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6月20日

附件:
项目采购文件、评审名单、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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