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投标人:
关于湖南省电力公司调度通信楼附楼智能锁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向招标人提出。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161551/2-FW-7 | 湖南省电力公司调度通信楼附楼智能锁采购 | 广东必达保安系统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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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