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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南开学校和慧南路校区新建工程智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FRXZC202480407)公开招标公告

2024-05-07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区级采购

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南开学校和慧南路校区新建工程智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FRXZC202480407)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6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南开学校和慧南路校区新建工程智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B号商务楼四层南4-A、4013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RXZC202480407
项目名称:南开学校和慧南路校区新建工程智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0.5901万元
最高限价:600.5901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600.5901 600.5901 机房环境监控设备 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到货;货到之日起20日内安装(施工)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或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可享受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政策。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企业规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予进行价格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B.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证明。 4.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5.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06日2024年05月11日 ,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B号商务楼四层南4-A、4013
方式:购买文件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2)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加盖公章);(4)投标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提供天津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的截屏作为证明材料);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2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B号商务楼四层南4-A、401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津沽路77号
联系方式:022-28532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B号商务楼四层南4-A、4013
联系方式:022-663516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传静、赵晶晶
电 话:022-66351620

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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