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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数字化项目(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1858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3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区级采购

天津市宝坻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数字化项目 (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1858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3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数字化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为了保证获取招标文件工作的顺利进行,采取现场(天津市宝坻区东环路 88 号燕泉大楼三楼(北门进入)301 室)获取纸质文件或者快递邮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1858001
项目名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数字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45万元
最高限价:72.4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72.45 72.45 其他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企业规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参与投标活动的企业,在获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3 年 6 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4日2024年04月29日 ,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为了保证获取招标文件工作的顺利进行,采取现场(天津市宝坻区东环路 88 号燕泉大楼三楼(北门进入)301 室)获取纸质文件或者快递邮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1)请将招标文件费用由单位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代理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E1200001051001858001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信息及相关联系方式: 户名: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浦惠支行 账号:77050154740004206 行号:310110000056 财务部联系人:李林 财务部联系方式:022-25295822 (2)招标文件费用汇款或现场缴纳后,请将如下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邮箱及文件领取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taidazixunbeiqu@126.com。 (3)投标人还须在“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关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4)邮件主题为:E1200001051001858001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注: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获取磋商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2楼(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2楼(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宝坻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和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2、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http://www.zcqzc.com/xwzxtz/index.jhtml)。 3、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宝坻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开元路西侧与政信街交口
联系方式:022-29249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B2座
联系方式:136120811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沙金祥
电 话:13612081197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及文件领取表.zip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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