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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2024-2025年度常规电子警察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JCZB-2024-001)公开招标公告

2024-01-12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区级采购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 2024-2025年度常规电子警察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JCZB-2024-00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2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度常规电子警察维保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云锦世家南区(南门)郦景园52号楼-3-101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0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JCZB-2024-001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常规电子警察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68.4199万元
最高限价:468.4199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468.4199 468.4199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6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注:本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查询截止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国家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 3 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 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12日2024年01月19日 ,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云锦世家南区(南门)郦景园52号楼-3-101
方式:a.现场获取;b.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可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22-23710790,联系邮箱:tjjczx123@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0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云锦世家南区(南门)郦景园52号楼-3-1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19号
联系方式:02227393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津财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云锦世家南区(南门)郦景园52号楼-3-101
联系方式:022-237107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英
电 话:022-23710790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上传版).doc

天津津财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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