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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条件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2024-01-12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更正公告
公告标题: 台安县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条件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1-11 至 2024-01-18
撰写单位: 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黄璐
(台安县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条件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321-0018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台安县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条件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本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中附件3评分细则基础性能分数设置32分改为33分。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12日 10时1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 CA 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 CA 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tajyguihua@163.com),电子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包组编号,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则视为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暂定为 20 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4、说明: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化招投标流程参与本次询价会议的各个环节。本次询价会议采用“腾讯会议”的形式进行直播,供应商可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并在询价会议开始前 10 分钟进入会议同时修改名称为供应商名称,参会过程中,未经代理机构允许,不得私自开启语音和屏幕共享。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台安县教育局
地址: 台安镇繁荣南街38号
联系方式: 0412-48243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天成家园B座3-2401
联系方式: 0427-32573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电话: 0427-3257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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