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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税务2023年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系统一号对外项目招标公告

2024-01-1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税务2023年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系统一号对外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见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3C500HG203F

项目名称:广东税务2023年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系统一号对外项目

预算金额:708.0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建设具体涉及的内容如下:

序号

设备及软件名称

主要性能指标

数量

硬件设备

1.

媒体网关

配置不低于:16E1接口,支持7 号信令、1号信令、SIP 信令、ISDN 协议等

2台

2.

服务器(一) (核心产品)

配置不低于:CPU:32核*2,2.6GHz,内存:32G DDR4*14,硬盘:2.4T SAS* 4

4台

3.

服务器(二)

配置不低于:CPU:32核*2,2.6GHz,内存:32G DDR4*8,硬盘:2.4T SAS* 4

2台

4.

服务器(三)

配置不低于:CPU:32核*2,2.6GHz,内存:32G DDR4*8,硬盘:1.2T SAS*4,双端口 16G HBA卡

2台

5.

服务器(四)

配置不低于:CPU:24核*2,2.2GHz,内存:64G DDR4,硬盘:1.2T sar*3,NVIDIA Tesla T4 GPU卡

1台

6.

存储系统

配置不低于:2U, 双控, 32GB, 2.4T/sas *18, SmartIO I/O模块*2

1台

7.

IP话机

彩屏,桌面式,IP 模式

600个

8.

坐席专用耳麦

有线,单耳头戴式,降噪

600个

智能联络中心及资源许可

1

智能联络中心统一会话管理系统软件

提供智能联络中心统一会话管理系统软件及相应的坐席端口许可

600路

2

智能联络中心CTI系统软件

提供智能联络中心CTI系统软件及相应的通信管理基本功能使用许可

600路

3

智能联络中心语音IVR系统软件

提供智能联络中心语音IVR系统软件及相应的IVR通道许可

900路

4

智能联络中心录音软件

提供智能联络中心录音软件系统及相应的音频录音许可

600路

5

智能联络中心TTS连接许可

提供智能联络中心与TTS系统的连接许可

200路

6

智能联络中心ASR连接许可

提供智能联络中心与ASR的连接许可

100路

7

TTS语音合成软件

配置 200路,支持900路并发

1套

8

智能语音导航应用许可

与现有智能语音导航应用可适配,用于智能导航的实时语音处理

100路

三、

软件开发

1

业务功能适配

开发内容包括:“一号对外”话务分派流程、工作流、来电登记、知识库功能等

1套

2

一号对外业务协同开发

12366-3业务热线兼容12366-2语音导航服务、业务热线通信互转、数据集成开发等

1套

3

数据驾驶舱

汇总12366-2与12366-3整体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提供图形化数据展示能力,包括:基础数据、数据分析、坐席数据运营分析、实时监控平台等

1套

驻场服务

1

系统运维工程师

提供本项目系统的日常运营维护,数据备份,现场故障应急处置,简单故障排除,协调原厂或总部的技术支撑等工作。

2人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建设实施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本项目驻场服务期限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6. 已按要求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9日 至2024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附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须知: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视为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城大道767号

联系方式:020-379904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72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  020-83187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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