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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路灯管理处2024年监控终端设施维护及维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B2023/02-0601-0296)公开招标公告

2023-12-01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市级采购

天津市路灯管理处机关 天津市路灯管理处2024年监控终端设施维护及维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B2023/02-0601-0296)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30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路灯管理处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路灯管理处2024年监控终端设施维护及维修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1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023/02-0601-0296
项目名称:天津市路灯管理处2024年监控终端设施维护及维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0.045万元
最高限价:50.04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50.045 50.045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天津市路灯管理处管辖范围内路灯监控终端设施及智慧信息化设备日常维护及维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后至项目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件; 4.项目组成员要求: 1)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注: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应由供应商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年限加以承诺,且为本单位职工。 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或2023 年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7.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或2023 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8.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07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方式:请投标人携带(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领取。未现场办理手续的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投标。注: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21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8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路灯管理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昌道41号
联系方式:022-243401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联系方式:022-23210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瑞
电 话:022-23210356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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