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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路灯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11-29 来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

项目概况

昌平区路灯维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12-21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42****200012118-XM001

项目名称:昌平区路灯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3225.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225.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针对管辖区域内的路灯进行日常巡检,保证管辖区域内的照明设施及配套设备安全运行。

2、运维单位要针对一般节假日、重大节假日、国家重要会议和国家重大活动,安全保障运行做到及时有效的排除故障,确保设备安全有效的运行。制定节日及重大活动保障方案,每逢法定节日(含元旦、国庆等)及各类重大活动,应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人员安排及巡查频率,节日及重大活动前应开展路灯设施集中检修工作,确保亮灯率。安全保障运行做到24小时响应,及时有效的排除故障,确保设备安全、有效的运行(白天6人次3车次,夜间12人次6车次)。

运维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发生突发事件,30分钟内向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针对管辖范围内的路灯照明应急项目,做到半小时响应,1小时到位,2小时排除安全隐患。

4、针对恶劣天气,做到提前检查预防,应急抢修队伍24小时备勤,紧急情况快速处理,过后细致排查安全隐患。

5、辖区内路灯照明灯具设备设施保障亮灯率在98.5%以上。

6、日常做好路灯资产的数量统计、资料管理等工作,每年11月底前进行一次台账整体更新工作。

7、配合做好道路路灯产权的接收工作,准确把控预接收路灯资产中灯具质量、亮灯率;电缆质量、防水处理;每一基路灯接地电阻系数等。

8、按甲方相关规定对路灯及相关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运行维护记录,按照每天、每周、每月、每季度做汇总汇报。对路灯控制平台进行使用,确保专人专项管理;路灯控制平台24小时在线接受甲方调度;平台报警信息于2小时内确认情况排除安全隐患。

9、维护期间,如遇路灯歪杆、倒杆在不妨碍交通的情况下,城区内原则上48小时内处置完毕。其他地区72小时处理完毕。如遇突发事件,一切按照甲方要求处理。

10、处理好12345热线、首环办环境台账、政风行风、昌平区网格等平台各类路灯案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根据甲方实际要求调整维修顺序。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采购政策;

2)依据《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采购政策;

3)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采购政策;

4)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采购政策;

5)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采购政策。

6)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保障能力。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中,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11-29 至 2023-12-05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2-2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智汇中心4号楼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 数字证书或 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1.1 办理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 ” —“操作指南” —“ 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 ” ,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1.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 —“操作指南 ” —“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1.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 — “工具下载” —“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 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1.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

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 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1.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 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1.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1.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48号

联系方式:高工,010-697467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金鼎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智汇中心4号楼3层

联系方式:侯工,010-89780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工

电 话:  010-89780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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