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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大区域违停执法智能抓拍系统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11-08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区级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重大区域违停执法智能抓拍系统运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11-29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123210200008441-XM001

项目名称:2023年重大区域违停执法智能抓拍系统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6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对东城区道路已安装的436套高清智能违法停车和其他监测设备进行维护,保障违法停车及其他违法车辆行为自动采集违法图片并上传到交管局指定平台,实现违停抓拍、通行车辆记录、违停自动取证、多目标处理、取证、车标自动识别、图片防篡改等功能。根据采购人的业务需求对前端软硬件系统进行必要的升级工作,对前端软硬件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测试等工作,保障前端软硬件系统正常运行,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准确有效的监测、识别、抓拍及录像等工作。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11-08 至 2023-11-14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1-29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 index.html#/home)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 CA 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开标。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号);

(4)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

(5) 《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要求;

(6)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7) 《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8)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10)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1)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

(12) 《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13)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4) 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关于持续加力助企纾困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东财发【2022】228号)。

2.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630万元。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 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 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 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 “操作指南”— “市场

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操作指南”— “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工具下载”— “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工具下载”—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

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

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3.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 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

密并加盖电子签章, 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 请及时通过技术支

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 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4.投标人应以出具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无法出具保函(保险),确需银行转账、支票等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向代理机构提供情况说明(格式自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大街2号

联系方式:周少春,67073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友蓝蜂(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富华大厦D座2层

联系方式:胡炯,010-838359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炯

电 话:  010-8383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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