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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工程运行调度中心(天津市防汛物资管理中心)天津市水旱灾害防御重点水工程2023年汛情监控服务(项目编号:HZ23-239-221A)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11-03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市级采购

天津市水务工程运行调度中心(天津市防汛物资管理中心) 天津市水旱灾害防御重点水工程2023年汛情监控服务 (项目编号:HZ23-239-221A)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2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水务工程运行调度中心(天津市防汛物资管理中心)


项目概况
天津市水旱灾害防御重点水工程2023年汛情监控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 泰宇大厦4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23-239-221A
项目名称:天津市水旱灾害防御重点水工程2023年汛情监控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6.72万元
最高限价:296.7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96.72 296.72 防洪管理服务 本项目共一包,天津市水旱灾害防御重点水工程2023年汛情监控服务。总体需求:为解决汛情监控盲区,扩大监测范围,在全市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市区易积水区、险工险段、水利闸站等防汛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实现汛情现场的实时掌控,实现为蓟州山区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预警和群众转移,行洪河道险工险段查险抢险和河道水位监测,市区积水区域排查和处置,水利闸站科学调度等防洪指挥决策提供可视化信息支撑。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壹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在磋商开始后30分钟内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提供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由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若由授权代表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显示“有效”字样,提供该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八)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02日2023年11月09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 泰宇大厦4楼
方式:现场直接获取或网上获取(标书发售截止时间之前)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 泰宇大厦4楼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 泰宇大厦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直接获取或网上获取(标书发售截止时间之前) 现场直接获取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费现金。 网上获取: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方式从供应商公司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编号,并将报名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凭证+经办人身份证+联系电话)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ezhongzb1@163.com)。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 汇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康路支行(行号:105110052466) 账号:12001617401052500260。 2、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1)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整。(2)提交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 9:3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水务工程运行调度中心(天津市防汛物资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210号
联系方式:022-83128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 泰宇大厦4楼
联系方式:022-881619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毳
电 话:022-88161948

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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