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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图像控制中心、程控交换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及图像联网平台维保项目(项目编号:XFZB-2023-TJXQ-ZF207)公开招标公告

2023-10-31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市级采购

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 天津市公安局图像控制中心、程控交换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及图像联网平台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XFZB-2023-TJXQ-ZF207)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31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图像控制中心、程控交换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及图像联网平台维保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2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3-TJXQ-ZF207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图像控制中心、程控交换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及图像联网平台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112.58万元
最高限价:112.5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48.84 48.84 其他服务 天津市公安局图像控制中心系统维保
第2包 14.68 14.68 其他服务 天津市公安局程控交换系统维保
第3包 10.8 10.8 其他服务 天津市公安局鞍山道院程控交换系统维保
第4包 7.43 7.43 其他服务 天津市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维保
第5包 19.7 19.7 其他服务 天津市公安局图像联网平台维保
第6包 5.13 5.13 其他服务 天津市公安局图像联网平台升级扩容项目维保
第7包 6 6 其他服务 天津市公安局警用数字集群系统及图像联网平台安全边界维保
合同履行期限:1年,本项目共分7包,兼投兼中,按包号顺序开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津财采〔2021〕12号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部预留;”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组织签订《天津市公安局重要项目安排廉政告知书》《天津市公安局重要项目安排廉政承诺书》和《天津市公安局重要项目安排禁止利益输送告知书》(简称“三书”)。组织签订的“三书”要保证真实有效,不得代签、漏签。在项目开标前,总队纪委向报名参加信息化项目竞标的公司分发并签订《天津市公安局重要项目安排禁止利益输送告知书》,由公司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完成开标前告知工作,参加项目竞标公司在向代理机构报送全部招标文件的同时,一并交与代理机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07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
方式:(1)现场发售。(2)本项目推荐网上报名:供应商将天津市公安局图像控制中心、程控交换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及图像联网平台维保项目(项目编号:XFZB-2023-TJXQ-ZF207)(第X包)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xuanfuzhaobiao@163.com报名,并致电022-84313819-801购买采购文件。(3)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标现场通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2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渤轻党校B座1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2号
联系方式:13820197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区一层
联系方式:022-84313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佳
电 话:022-84313819

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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