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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完善机关大院安防监控设施及车牌显示设备项目(项目编号:ZZTJ-HX2023-11)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10-31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市级采购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完善机关大院安防监控设施及车牌显示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ZZTJ-HX2023-1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30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项目概况
完善机关大院安防监控设施及车牌显示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干部俱乐部内5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TJ-HX2023-11
项目名称:完善机关大院安防监控设施及车牌显示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9092万元
最高限价:50.909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8.897 8.897 其他信息化设备 详见项目需求
第2包 29.1 29.1 其他信息化设备 详见项目需求
第3包 12.9122 12.9122 其他信息化设备 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货到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安装完成:货到之日起15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0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第二包: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0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 6、若投标人不是所投46寸液晶显示单元的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提供所投46寸液晶显示单元的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第三包: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0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06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干部俱乐部内5号
方式: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第一包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第二包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协议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第三包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干部俱乐部内5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干部俱乐部内5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号
联系方式:022-83608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干部俱乐部内5号
联系方式:133520134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3352013468

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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