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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新区站前片区夜景亮化工程设计项目

2023-10-30 来源:浙江省绍兴建设招标
新版电子交易平台项目

镜湖新区站前片区夜景亮化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镜湖新区站前片区夜景亮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镜湖新区规划建设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 309-330654-99-01-446021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镜湖科技城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绍兴市镜湖科技城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东至站前东路、南至于越路、西至大越路、北至杭甬高铁

2.2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042314平方米,分为A、B、C1、C2、D1、D2、E七个地块,其中:A区块地上建筑面积约271924.3㎡,场外建筑面积约72792平方米;B、C1区块地上建筑面积约223317.41㎡,场外面积约58727.94平方米;D1区块地上建筑面积约100902.86㎡,场外面积约13807.84平方米;C2区块地上建筑面积约87285.6㎡,场外面积约17253.35平方米;D2区块地上建筑面积约138883.8㎡,场外面积约53501.4平方米;E区块地上建筑面积约220000㎡,场外面积约65530平方米。 建安费约14845万元

2.3招标控制价: 设计费约为318万元

2.4招标范围: 夜景亮化设计招标范围包括绍兴北站TOD综合体项目A、B、C1、D1、C2、D2、E区块所涉及到的建筑、场外景观、绿化、广场、下沉式庭院、道路桥梁、人行连廊、河道、站房、环隧出入口、大雨棚广电幕墙、小品等。

夜景亮化设计内容为上述范围内的概念研究(设计导则)、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扩初、工程概算编制与概算调整等)、整个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测量、专项设计、工程报批配合、修改完善、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调试及试运行阶段的指导服务工作等内容。其中A、B、C1、D1区块需设计到施工图深度,C2、D2区块设计到方案阶段,E区块设计到概念研究(设计导则)阶段。

2.5工程类别: 工程设计

2.6计划工期: 设计总周期为100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30天内深化方案设计;设计方案确定后2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包括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并通过评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45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并送图审审查,具体根据甲方要求和工程进度提交。不包括招标人对方案、施工图交流、审查、评审的时间。(根据任务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2.7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2.8标段划分: /

2.9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电气工程师 资格 。拟 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 7 月至2023年 9 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 7 月至2023年 9 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个设计合同内项目建安估算价7000万元及以上景观照明工程设计业绩。【上述业绩设计范围需包含施工图设计】

注:景观照明是指《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令规定的在户外通过人工光以装饰和造景为目的的照明。

投标人须提供如下业绩证明材 料:中标通知书、图审合格书或完(竣)工验收证明(包括:完(竣)工验收记录或完(竣)工验收证书或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竣)工验收备案表)、设计合同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允许非完整合同复印件,但须包含封面、签署页、项目性质规模。)。

如合同中未体现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作为无效业绩。

如无法提供图审合格书或完(竣)工验收证明(包括:完(竣)工验收记录或完(竣)工验收证书或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竣)工验收备案表)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业绩合同设计范围内要求的设计内容已全部完成),否则作为无效业绩。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3.2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308:30 时至 202311317: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60000 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 2023112017:00 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①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 6224861565799088760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 3110810043370000479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②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电子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不采用电子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11249;30 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

6.5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市镜湖科技城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 地 址: 绍兴市梅龙湖路56号1402室

联系人: 张轶强 联 系 人: 马丽燕

电 话: 0575- 89185726 电 话: 13575586705

 

 

招 标 人(盖章): 绍兴市镜湖科技城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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