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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精准广播调度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机房改造及总集成服务更正公告

2023-10-18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央标讯招标更正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C230809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精准广播调度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机房改造及总集成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招标文件原内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5.4条款

条款号

内 容

5.4

投标人在提交纸质存档文件的同时,需要提供接收机样机:

递交投标样机要求如下:

1、 数量:一台;

2、 提供方式: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与纸质存档文件一同提交送达至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层203南会议室;

3、 由于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样机进行拆机核验,投标人应提供已拆卸样机。在投标样机的递交、拆机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使采购人蒙受损失,样机放置于开标现场指定位置。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样机运输、递交、拆机过程中发生的自身费用。

4、 开标当天样机展示完毕后,采购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至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层203南会议室对各自样机进行密封。投标人应将提交的投标样机装入坚固的包装箱内,贴采购人盖章的封条进行密封,由投标人、采购人双方代表对密封包装进行确认签字,包装后的样机由投标人密封带回妥善保管存放,投标人自行承担样机递交、拆机、展示、及密封后可能带来的样机损坏风险,采购人对样机损坏不予负责。

5、 中标单位样机测试:若投标人中标,须在2日内完成符合CNAS认证的测试环境搭建并将投标当天密封完好的原样机(经投标人、采购人双方代表密封包装确认签字原箱)递交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联系人:梁薇,联系方式:010-86093504),由采购人按照合同要求组织对样机进行符合性测试。完成递交前若样机密封条有损毁则视为符合性测试不通过,若符合性测试通过,采购人继续留存此样机,在接收机供货后,针对样机和实际供货接收机做到货验收比对及运行稳定性测试。验收比对合格后,采购人退还样机。

未中标单位样机解封:若投标人未中标,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未中标投标人在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情况下可自行对样机进行解封,采购人对样机的后续使用处理不做要求。

现变更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5.4条款

条款号

内 容

5.4

投标人在提交纸质存档文件的同时,需要提供接收机样机:

递交投标样机要求如下:

1、 数量:一台;

2、 提供方式: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与纸质存档文件一同提交送达至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层203南会议室;

3、 由于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样机进行拆机核验,投标人应提供已拆卸样机。在投标样机的递交、拆机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使采购人蒙受损失,样机放置于开标现场指定位置。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样机运输、递交、拆机过程中发生的自身费用。

4、 开标当天样机展示完毕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投标人至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层203南会议室对各自样机进行密封。投标人应将提交的投标样机装入坚固的包装箱内,贴投标人盖章的封条及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的密封封条进行密封,由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双方代表对密封包装进行确认签字。密封后的样机由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保存。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可联系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取回样机。中标人样机移交采购人进行符合性测试。

5、采购人按照合同要求组织对中标人样机进行符合性测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在2日内完成符合CNAS认证的测试环境搭建,开展符合性测试。若符合性测试通过,采购人继续留存此样机,在接收机供货后,针对样机和实际供货接收机做到货验收比对,验收比对合格后,采购人退还样机。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

联系方式:梁薇 010-860935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11A室

联系方式:王丽莉、师杉、林彧杰、秦璐璐、马翔宇、徐润斌、曲志鸣 010-62108150 62108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莉、师杉、林彧杰、秦璐璐、马翔宇、徐润斌、曲志鸣

电 话:  010-62108150 62108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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