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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城建档案数字化项目

2023-10-12 来源:辽宁省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公告

丹东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城建档案数字化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 丹东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城建档案数字化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23日10:00时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600-02838

项目名称:丹东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城建档案数字化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要求

数量

1

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一、 项目建设内容:

本期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内容为:0.4万卷档案,其中文字资料约330000页、图纸约52500张。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档案上下架搬运、档案整理、档案目录著录、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格式转换、数据质检、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数据备份等工作环节。

二、 项目建设依据和原则:

2.1国家档案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17

2.2国家档案局《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

2.3《档案著录规则》(DA/T 18-1999)

2.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17

2.5《辽宁省纸质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2.6《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2001

2.7《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

2.8《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

2.9《建设电子档案元数据标准》CJJ/T187-2012

三、 项目施工要求:

3.1服务商必须具备满足要求的系统建设和数字化加工服务能力,包括有关的专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3.2丹东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提供加工场地、水电等设施。

四、 项目技术要求:

4.1档案数字化整理要求

4.1.1. 扫描前,需要对档案进行出库登记,对档案编页、组卷整理,对不平整的档案进行平整,修裱破损档案,对错误的问题进行修正(如错码、漏码等)。

4.1.2 档案扫描完成后,要进行细致认真的还原装订。档案装订应符合国家标准,必须牢固、整齐、美观,必须保证资料的完整。

4.2档案扫描要求

4.2.1 文件格式要求:数字化成品电子文件存储格式为单页JPEG压缩格式,档案扫描采用RGB色彩类型,分辨率为300dpi,应以保证扫描图像清晰可读的前提下,尽量减小存储容量。

4.2.2 档案扫描要求:扫描图像清晰、不失真、完整、不影响图像的利用效果,图像缩放比例100%;对同一档案编号的文件及其附件进行合并,生成一个文件,不乱序,不混档,文件以档案编号进行命名,与目录进行挂接。

4.3图像处理要求:

4.3.1图像去污:根据扫描成果质量对数字图像进行去污处理,以去除在扫描过程中产生的污点、污线、黑边等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应遵循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处理过程中不得去除档案页面原有的纸张褪变斑点、水渍、污点、装订孔等痕迹。

4.3.2 图像裁边:根据扫描成果质量对数字图像进行裁边处理,应在距页边最外延至少2至3毫米处裁剪图像。

4.3.3 图像旋转及纠偏:对不符合阅读方向的数字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对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以达到视觉上基本不感觉偏斜为准。

4.3.4 图像拼接:对分幅扫描形成的多幅数字图像,应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纸质档案数字图像的整体性。拼接时应确保拼接处平滑地融合,拼接后整幅图像无明显拼接痕迹。

4.4档案目录著录要求:档案著录项应对应正确,不漏项,著录规则正确,无错别字。可采用计算机自动校对与人工校对相结合的方式,对目录数据的质量进行检查,包括著录项目的完整性、著录内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等

4.5数据挂接要求:将档案数字化加工成果进行质检,核对无误后将电子档案挂接至采购方原有的档案管理系统。通过每一份图像文件的文件名与档案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档案编号的一致性和唯一性,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联关系,做到目录与电子档案数据一一对应,对应率达到100%正确,实现档案的网上利用。

4.6验收要求:

4.6.1档案装订:检查所有档案的装订情况,差错率≤1‰。

4.6.2扫描图像:漏扫率≤0.2‰,图像文件的命名差错率≤1‰。

4.6.3图像质量:图像质量情况完好率99.9%。

4.6.4著录:以案卷(文件)为单位,关键字段正确率100%,其余字段录入错误率≤5‰。

4.6.5条目与图像挂接:挂接正确率100%

4.7数据备份要求

4.7.1备份范围:经验收合格的完整数据应及时进行备份。

4.7.2备份方式:报价供应商代为采购备份数据所需移动硬盘。加工工程结束后,经验收合格的完整数据需要备份3份到移动硬盘后移交采购人。

4.7.3数据检验:备份数据也应进行检验。备份数据检验的内容主要包括备份数据能否打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数量是否准确等。

五、 数字化设备及软件要求:

服务商须自行配备数字化加工所需的相关设备及软件。

5.1设备要求:加工电脑和扫描仪应全部为品牌机。

5.2软件要求:扫描软件为商品化专业扫描及图像处理软件,应具备旋转、纠斜、翻转、去污、去噪、去黑边、裁剪、背景清除等影像优化功能;数字化加工管理系统软件应具有流程管控、数量统计、双机校对、质量追溯等功能,为1套网络版。

六、 其他要求:

材料、工具要求:数字化加工过程中需要的耗材如硒鼓、墨盒、装订线、纸张等由中标方提供,数字化加工过程中需要的全流程监控设备由中标方提供,档案盒及移动硬盘由丹东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委托中标方代为采购。

文字资料约330000页、图纸约52500张

2

档案盒

更换统一标准档案盒,平均规格4cm。

4000个

3

移动硬盘

8T以上容量,usb3.0接口,含移动硬盘包

3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第7条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

②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④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供应商;

⑤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之前未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http://218.61.232.162:8605/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网址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经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1日起至2023年10月18日止 (磋商 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下载

地址:辽宁政府采购网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3日10:00时 (北京时间)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四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 2023年10月23日10:00时 (北京时间)

地点: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四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或是依托辽宁政府采购网的电子化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函中填写的邮箱内;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4.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 孙晋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兴一路10号

联系方式: 0415-2159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联系方式: 0415-2172355

邮箱地址: DDZFCGZX@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1011700000151 (咨询电话:0415-2172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贲晓霞 李明浩(中标事宜联系人:王辉 梁艳 吴景利)

电 话: 0415-2172355(中标事宜咨询电话:0415-2177388)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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