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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信息化平台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HKJ-2022-078)公开招标公告

2022-10-21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区级采购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信息化平台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PHKJ-2022-078)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信息化平台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01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1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HKJ-2022-078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信息化平台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280.0万元
最高限价:228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280 2,280 其他服务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信息化平台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滨海新区卫生信息化平台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升级改造等内容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建设周期为三年。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津财采〔2022〕11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3家),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需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资质均需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2)投标须由联合体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联合体主办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联合体主办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3)联合体资质的认定,应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专业分工为依据:不同专业工作由不同联合体成员分别承担的,应按照各自承担的专业工程所对应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同一专业由不同联合体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其最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 (5)组建联合体的应附联合体协议书,但因参与投标、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与招标人之间的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履行,但不免除联合体成员的连带责任;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7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01
方式: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招标文件获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投标人可选择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1.现场获取:请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和地点前往获取,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2.网上获取:(1)请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为方便后期开具发票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PHKJ-2022-078标书款”,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悦雅花园支行;银行帐号:12050165790100000487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填写好的文件获取登记表(PDF格式)和汇款单截图以邮件形式发送至phkjyxgs@126.com,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获取文件+投标人名称。(3)招标文件获取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1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迎宾大道1988号国泰大厦
联系方式:022-653057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01
联系方式:022-85231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昱翀
电 话:022-85231760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078需求书.docx

天津普华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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