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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安局公安工作宣传汇报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2022-10-10 来源:福建福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大厅政府采购招标

福州市公安局公安工作宣传汇报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公安局委托,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00]CCZB[CS]2022003、福州市公安局公安工作宣传汇报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州市公安局公安工作宣传汇报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0-20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0]CCZB[CS]2022003
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公安工作宣传汇报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00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39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390000元
磋商保证金:78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00204-音像制作服务 音像制作服务 1(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9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根据财库〔2020〕46号第十条规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本项目为(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进行声明】。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磋商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描述:(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2)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描述: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特别提示:上传的扫描件应该是:响应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的扫描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10-09至2022-10-14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0-20 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开/评标87554016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10-20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开/评标8755401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公安局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
联系方式:黄警官,0591-870262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联系方式:郑维萍,李杰,0591-87554653,邮箱:fjsccz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维萍
电   话:郑维萍,李杰,0591-87554653,邮箱:fjscczb@163.com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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