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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国省干线公路网智能化管理暨科技治超工程招标公告

2022-06-02 来源:福建漳州政府建设招标

漳州市国省干线公路网智能化管理暨科技治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漳州市国省干线公路网智能化管理暨 科技治超工程 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市国省干线公路网智能化管理暨科技治超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漳发改审【2021】55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漳州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漳州市国省干线公路网智能化管理暨科技治超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漳交总工【202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补助和地方配套 ,招标人为 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19次常务会会议精神,本项目应遵循“市级统一规划、统一招标、统建分签、属地管理与运用”原则,采用“设计+施工+运行维保总承包”的EPC模式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采用EPC模式(设计+施工+运行维保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漳州 市11个县(区) 国省干线公路及部分县乡道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是在漳州市全境开展公路智能化管理暨科技治超工程建设,建设内容涵盖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建设、公路超限检测站提升改造、路网调度与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平台运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一)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新建38个点位40套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共计覆盖167条车道,主要包括动态自动称重、抓拍及视频监控、外廓尺寸检测设施、交通流量调查设施、信息发布、数据处理器及相关配套设施等。(二)公路超限检测站:提升改造3个公路超限检测站。提升改造丰田站、大埔站、盘陀岭站室外场地硬化及附属项目建设,包括卸货场场地硬化、浆砌条石挡土墙护坡、钢结构停车棚场地硬化等。(三)路网调度与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改造1个市级路网调度与应急指挥中心和12个县级分中心。包括中心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及相关场所装修工程建设,由监控系统、中心大厅、显示系统、会议系统等构成。县级分中心在已完成的标准化建设基础上升级改造、补充相关硬件设施。(四)公路智能路网云控平台运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市级公路智慧路网云控平台运行配套基础设施。包括配套软硬件资源建设、运行支撑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中:配套软硬件资源建设包括中间件购置、250台“交运通”智慧终端建设;运行支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数据传输网络建设、4台高性能服务器购置、1套238T存储购置、1套边界安全设备购置。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总投资为19130.89万元(含运行维保费用3891.39万元)。

2.3计划工期:主体工程工期为100日历天,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历天内进场进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等工作,100日历天内项目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软硬件调试、平台数据接入等实施工作,要全部完成具备验收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部分工期为150日历天,即监理人在发出开始工作通知(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日期起150日历天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2.4招标范围:

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后期运行维保,包括但不仅限于:

(1)①工程施工图设计(含预算)。②工程施工。③设备采购: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

(2)平台运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应用研究;后期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车辆路面动态感知技术监控)系统、路网调度与应急指挥中心、应用软件系统等完善、提升运行维保;标志标线、杆件等设施的维护等。

(3)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检定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2.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

①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②符合相关工程质量、安全标准;

③符合相关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

④符合合同的约定。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①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②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③符合《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项目建设与验收规定>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省级工程建设指南的通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关于明确市级治超监测监控指挥中心平台软件配发要求的函》、《非现场治超业务规范和技术要求(试点工程版)》、《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数据传输接口规范》、《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公路科技治超项目建设的通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学习借鉴南平市公路科技治超试点经验的通知》等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2)施工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和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两家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 甲级 资质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 、运维 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2年6月26日23时59分前,登录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zzgcjyzx.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江苏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最新版)打开。

4.2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6月27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漳州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www.zzgcjyzx.com)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6月24日12: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整(¥80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子保函。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的办法进行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https://www.zzgcjyzx.com) 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 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地 址: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55号

联系人: 卢先生 电话: 0596-2526233

招标代理: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6楼

电 话: 0596-2913128 邮 编: 363000

联 系人: 小吴

监督部门: 漳州 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福建省漳州市水仙大街石仓路

联系电话: 0596-2123676、0596-21236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漳州 工程项目交易 中心

地 址: 漳州市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南侧)

联系电话: 0596-293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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