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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多媒体中心多媒体控制系统及教学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2-04-0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大学多媒体中心多媒体控制系统及教学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C2022N0013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多媒体中心多媒体控制系统及教学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3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5.3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多媒体控制系统及教学设备,1套。本项目分为两个包件采购,其中第一包件采购标的名称为网络IC卡控制设备、网络中央控制器、功放(4路)、教师终端、管线预留预埋与辅助线材及施工、多媒体总控与运维服务器及相应软件调试、教师终端统一管控、网络管理平台,核心产品为网络中央控制器;第二包件采购标的名称为投影机,为单一产品采购。具体详见招标产品清单和技术要求。两个包件可以兼投兼中。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145.35万元(第一包件人民币114.1万元、第二包件人民币31.25万元)。

(三)项目地点: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天津市津南区雅观路135号)

(四)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或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等;项目实施时间安排于学校暑假期间,具体情况需符合校方时间安排。

(五)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六)本项目中涉及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为:无。

(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八)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分包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或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等;项目实施时间安排于学校暑假期间,具体情况需符合校方时间安排。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08日 至2022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

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即可购买文件。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磋商文件费支付和电子发票获取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58号中化大厦B座8层第三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58号中化大厦B座8层第三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二)注册入库(已入库供应商不需要进行此步骤)

1.登录天津大学招标信息网(http://zbb.tju.edu.cn)进行供应商注册;

2.待通过审核后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在本项目磋商时提交给采购代理公司:

①加盖企业公章的《天津大学招投标供应商登记表》;

②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最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复印件;

⑤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凭证的复印件;

⑥公司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公司规模、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

⑦资质证明、行业许可证和其它同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踏勘、答疑会时间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或答疑会。

(四)磋商保证金

1.本项目缴纳磋商保证金:第一包件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第二包件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2.缴纳方式:建议使用电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如采用电汇、支票等缴纳方式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支票转账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缴纳保证金处理。供应商应按照包件分别进行缴纳。

3.磋商保证金须以单位账户或名义提交,不接受个人账户或名义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与磋商有效期一致或更长。

4.磋商保证金汇款账号信息: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点击[获取文件及电子发票]菜单,找到该项目后,点击[子账号查看]按钮,查看具体的账户信息后,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汇至此账户。

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①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供应商持汇款信息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不计利息)。

②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持与采购人签订的1份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及汇款信息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不计利息)。

③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申请退还保证金,因供应商未能及时提供正确资料造成保证金退还迟缓的或有误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②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采购过程中存在串标行为;

④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合同的;

⑤其他严重扰乱采购程序的。

(五)磋商文件的售价

每包件人民币贰佰伍拾元整(25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大学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巩老师(022-274075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58号中化大厦B座(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郝晨,022-581702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晨

电 话:  022-5817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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