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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新建科技法庭建设(第二期)项目

2022-03-2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蕉岭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新建科技法庭建设(第二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42号银宇大厦B栋1301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CG202209

项目名称:蕉岭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新建科技法庭建设(第二期)项目

预算金额:9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蕉岭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新建科技法庭建设(第二期)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1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货物

审判大楼新建科技法庭建设(第二期)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910000.00

91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交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交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29日 至2022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42号银宇大厦B栋1301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42号银宇大厦B栋1301房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梅州市财政局 梅州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市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21〕3号)等。

2.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获取招标文件需递交的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蕉岭县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东山路91号

联系方式:0753-7873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42号银宇大厦B栋1301房(梅州分公司)

联系方式:0753-2261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小姐

电 话:  0753-2261088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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