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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设备采购

2021-12-30 来源:四川建设网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乐山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

设备采购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乐山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设备采购己由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乐发改审批【2019】4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共产党乐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和各县(市、区)按照“责权一致、属地管理”的原则分摊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乐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发改审批【2019】46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网络系统、综治应用分平台、公安应用分平台、网络链路等。

2.2 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2.3 标段划分:1 个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相关配套设备采购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合证)2、本项目接受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保险、银行等行业分公司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01月4日登录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http://www.lsggzy.com.cn/ )"交易平台入口"通过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01月19日 09 时 30 分, 地点为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 607 号三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共产党乐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 36号

邮 编: 614000

联 系 人: 冉老师

电 话: 0833-2443810

传 真: 0833-2443496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号蜀都中心二期 1栋 4单元

2704号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张老师

电 话: 028-83226053

传 真: 028-85136815

2021年 12月

相关资料下载: 乐山市公共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设备采购招标文件(12.29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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