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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1年汕头市大气污染源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项目(汕头市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平台升级改造项目一期)

2021-12-20 来源:中国财经报网政府采购

广东省2021年汕头市大气污染源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项目(汕头市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平台升级改造项目一期)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S21ZC1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汕头市大气污染源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项目(汕头市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平台升级改造项目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格式有误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12-2010:00:00,更正为:2021-12-23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1-12-2010:00:00,更正为:2021-12-2310:00:00。

(一)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附表一:2021年汕头市大气污染源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第五点项目实施要求第(四)项售后服务要求内容更正为:“(四)售后服务要求:★项目终验后,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一年的免费售后服务,提供技术支持,保证顺利运行系统。对于电话方式无法解决的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在4小时之内派员到现场维护。”

(二)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附表一:2021年汕头市大气污染源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中“说明”一栏内容为:“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响应文件提交

截至时间:2021年12月23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2.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3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9号

联系方式:0754-86738865-100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联系方式:0754-88080039-8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小姐

电话:0754-88080039-8012

附件(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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