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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县城区照明提升工程设计方案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2021-12-15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

辉南县城区照明提升工程设计方案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辉南县城区照明提升工程设计方案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12 29 9 0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JLYTZB-2021-02

项目名称:辉南县城区照明提升工程设计方案

预算金额:13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需求:辉南县城区照明提升工程设计方案

项目地点:辉南县城区

合同履行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严格执行符合国家现行行业的相应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2.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组相关人员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关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2.3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及纳税证明;

2.4供应商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2.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8年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8供应商不参与涉黑涉恶活动;

2.9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时间: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17日

地点: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

方式:凭CA锁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1号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户名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是吉林银行通化振通支行;虚拟子账号:0401161000000615-21121466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5.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5.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5.4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

 

采购人名称: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辉南县朝阳镇站前路8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1894344272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盈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川渝·泓泰国际-环球贸易中心一期2号楼1616号

联 系 人:陈雷

联系电话:0431-80745023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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