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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广阳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智能管理系统及会议室音视频系统建设项目

2021-12-09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区级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广阳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智能管理系统及会议室音视频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n/bjczj-portal-site/index.html)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106.38.105.107:90/fsggzy/)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张庄工业园甲6号巷内小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0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X-2021-092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广阳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智能管理系统及会议室音视频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 250.9977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250.9977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所管辖的执法办案区智能管理及会议室音视频系统建设的货物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质保期内的维保及运维等伴随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签发的开工通知单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08.44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75.91万元。

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4)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子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来京企业需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或 《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2)拟派项目经理已取得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聘用单位必须和注册证书中注册执业单位一致,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按照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9日至2021年12月15日, 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n/bjczj-portal-site/index.html)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106.38.105.107:90/fsggzy/)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张庄工业园甲6号巷内小院)

方式:

线上获取并线下报名,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评标区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0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评标区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批复文号:房财政采[2021]439-1号、意向公开时间:2021年4月7日)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3)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08.44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75.91万元。

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4)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子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采购办提起投诉。质疑及投诉流程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供应商质疑提交联系方式:

1)质疑接收单位: 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质疑接收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张庄工业园甲6号巷内小院

3)质疑接收联系方式: 18201165813

供应商投诉提交联系方式:

  1. < >: 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 0 10 -6 9377919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接收形式:电汇、支票、汇票、转账支票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同时可接收电子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6号

联系方式:010-81380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张庄工业园甲6号点点超市(张庄店)巷内小院

联系方式:杜娟18201165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娟

电 话:  18201165813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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