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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绍兴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

2021-12-08 来源:浙江省绍兴建设招标
新版电子交易平台项目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绍兴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绍兴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绍市发改中心【2019】2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智能化工程 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绍兴市越城区

2.2 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859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2998.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4103.6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8895.3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551个,床位1500张(其中核定床位1000张,预留500张作为发展用床),总投资148848.2万元,建安费127633.56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门急诊医技综合楼、行政后勤楼、妇幼保健楼、住院楼、污水处理站、配电房和柴油发电机用房等,其中门急诊楼医技综合楼、行政后勤楼、儿科住院楼、妇科住院楼等主体为钢框架结构,单体60%装配率 。招标估算价:约 7787.9139 万元。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查范围内的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综合安防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物联网子系统、安检门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公共广播(含背景音乐)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标准网络时钟系统、候诊呼叫信号系统、护理呼应信号系统、ICU病房探视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含查询)系统、机房工程及UPS配电系统、综合管路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建筑能效监管系统、智能照明系统其他智能化系统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釆用固定总价承包,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清单描述若与图纸及答疑不一致时,以图纸及答疑为准并须满足各专业的功能要求,由投标人自行复核计算,结算时总价不作调整。图纸需二次深化,中标人需自行或委托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对图纸进行二次深化(中标之前设计院未修改到位的,需由中标人负责深化),要求二次深化图加盖相应资质的章,经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及其医疗专项分包单位)审核认可并盖章,且优化方案必须经过业主认可方能最终实施(如有图纸、清单不明确或缺项的内容须无条件按业主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并最终通过验收),工程量及各种相关一切费用不再增加。图纸中设备或材料若已有变更升级的相应设备或材料则需变更为升级后的设备或材料经使用人同意,费用也不再增加。使用人有权增减工作范围,该费用应予以增减。招标人所有的变更,必须经过使用人书面同意。

2.4计划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指令后360日历天,具体应与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同步。

2.5质量要求:合格。配合总承包单位争创钱江杯、鲁班奖。

2.6标段划分: /

2.7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质,具有 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验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或公共建筑信息化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验收报告(或者业主单位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应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09月至2021年1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09月至2021年11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 2021 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3.2企业需要 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有效期内)或 提供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审核通过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3企业在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2088:30 时至 2021121417:00 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伍拾 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 2021122417:00 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 6224861565799006176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 3110810043370000094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不用另行提供。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 )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6.3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122909:30 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

6.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6.6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 1 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鉴湖路 地 址: 绍兴市解放大道111号中石化大楼7楼

联系人: 王晓文 联 系 人: 张雅美

电 话: 13971064493 电 话: 0575-85209901 、13957571013

 

 

招标人: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1207


附件下载:
9稿-智能化招标文件-2021120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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