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12月(至)12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12(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港城东大街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采购 |
1、标的名称:港城东大街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采购。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港城东大街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管理区域内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与冬季清雪防滑工作;各种设施的保洁;公共卫生间的管理。负责管理区域内的环境秩序管理、秩序维护管理,对管理区域进行巡视,保障公共安全和设施安全,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种事故隐患的发生,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负责广场停车场的管理,对进入停车场的车辆按规定收取费用。负责管理区域内的绿地、树木、花草的养护管理。责管理区域内灯具照明设施的日常养护管理。责管理区域内硬铺装、监控系统、国旗杆以外的各类广场设施(排水设施、配电室、停车场通风系统、消防系统、电梯、公共卫生间、座椅、果皮筒、护栏、宣传标牌等)日常养护管理,负责对广场硬铺装设施、监控系统进行巡检。负责法定节假日有关活动、市级重大接待和公益活动及甲方临时安排的其它管理事项,并按采购人的要求增加广场物业管理人员等管理服务内容。 3、采购标的数量及采购标的需要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要求:1宗,质量、服务、安全、时限满足招标人及项目需要,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服务、验收,符合国家、山东省、烟台市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标准。 |
297.5 |
2021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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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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