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会议室改造项目(项目编号:SHGP-2021-C436)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12-03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市级采购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会议室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SHGP-2021-C436)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会议室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1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GP-2021-C436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会议室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6084万元
最高限价:65.608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65.6084 65.6084 其他服务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会议室改造,详见项目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建筑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五)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七)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12月03日2021年12月10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
方式: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新浦路2号远洋国际商务13楼1305室)。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12月1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新浦路2号远洋国际商务13楼13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8号
联系方式:022-58860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
联系方式:022-86599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金钰
电 话:022-86599692-0/611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日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