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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杨村第一中学武清区杨村第一中学教学设备设施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WQCG2021-654)公开招标公告

2021-11-22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区级采购

天津市武清区杨村第一中学 武清区杨村第一中学教学设备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1-654)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武清区杨村第一中学教学设备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B座512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1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1-654
项目名称:武清区杨村第一中学教学设备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330.0万元
最高限价:33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30 330 教学专用仪器 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3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6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B座512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电汇(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U盘(或者提供电子邮箱)。(2)电汇购买招标文件须使用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并在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名称和包号,将汇款凭证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hongyixinda@sina.cn)后致电项目联系人确认。汇款银行:光大银行天津卫国道支行。账号:79750188000026392。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1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B座51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杨村第一中学
地址:天津市武清新城南东路282号
联系方式:022-59689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B座512室
联系方式:022-24925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工
电 话:022-24925966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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