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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工程视频监控系统与水站供电系统采购项目

2021-11-22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工程视频监控系统与水站供电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五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HZX-SYHKY-2021-086

项目名称:沈阳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工程视频监控系统与水站供电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沈阳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工程视频监控系统与水站供电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2日 至2021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五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准备以下资料(请携带现 金购买文件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三路98号

联系方式:赵勇娇024-2452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联系方式:张涛 、吴婷一 024-88253555、88901317转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024-8825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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