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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11-19 来源:甘肃政府采购网招标

宁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12-09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C2021-0339

项目名称:宁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70.00(万元)

最高限价:0.0(万元)

采购需求:听证室基础设备:听证主机1台、席位摄像机4台、摄像机电源6个等;听证室软件平台:公开听证管理软件1套、公开听证管理服务器1台等;听证室装修及家具:顶面造型刷白49.6㎡、背景墙装饰17.5㎡、席位椅12把等(以上设备含运输、安装、调试,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企业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企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书; 1.3投标企业需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4月-9月依法缴纳的完税凭证(依法不需缴纳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2021年4月-9月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相关材料(包括缴纳专用发票和清单。清单显示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投标企业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企业及人员,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信用承诺书》,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注:信用承诺书由投标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企业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投标)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格式详见附件; 1.5投标企业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6投标企业需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1.7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11-192021-11-25 ,每天上午 00:0012:00 ,下午 12:0023:59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获取。注:初次注册用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qysggzyjy.cn/f),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操作;已注册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系统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企业用户手册》。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12-09 09:30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厅(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金额:12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自行选取一种): (1)电汇或银行转账; (2)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 (3)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4)投标担保;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收退 (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凭证、担保保函等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交易平台代收代退,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发送至投标登记时预留手机;也可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 ②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账户名称与供应商投标时使用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③投标保证金转止时间:2021年 12 月 9 日 9 时 30 分(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3)供应商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投标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采购人在开标现场收取核验并按要求退还(除银行电子保函投标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邮寄至采购人)。供应商对其提供保函、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且凭证必须具备以下信息:可作为查询依据的凭证编号、供应商名称、标(包)名称、保证金额(大写、小写)、担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 担保机构违约受理联系方式;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二)采购文件获取事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qysggzyjy.cn/f) 进行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完成网员注册后,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者账户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所投标段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

①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sggzyjy.cn/f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 宁县新宁镇人民路18号

联系方式: 0934-5926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甘肃星辰浩昱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九龙路帝景苑小区2号楼1单元1102室

联系方式: 19996267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卓鹏

电 话: 19996267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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