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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天一第二实验小学智慧安防校园设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1-11-18 来源:江苏惠山区采购网采购货物公告

项目概况

无锡市天一第二实验小学智慧安防校园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无锡恒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广瑞路555号江南城写字楼2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HDCG2021-007

项目名称:无锡市天一第二实验小学智慧安防校园设备

预算金额:850000元

最高限价:795000元

采购需求:

1、标项名称:无锡市天一第二实验小学智慧安防校园设备

2、采购数量:1项

3、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包括①各种类交换机、无线AC、无线AP、设备网千兆单模光模块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②校园内主干网络升级改造及设备网分离改造,③建立网络管理平台、智慧校园音视频管理平台等内容。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施工以及与之配套的辅助工作并通过验收交付采购人使用。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并符合采购文件需求标准与中标供应商中标承诺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具体标准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具体行业详见采购清单(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规定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如为同一投标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后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4.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目前仅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供应商在职员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锡恒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广瑞路555号江南城写字楼201室)

方式:招标文件为电子文档介质。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传真号码)、投标人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伍佰元/份,售后不退。

答疑地点:不召开公开答疑会,以书面传真形式及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潜在供应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 13: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3楼开标8室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6日 13: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3楼开标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2.1、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安全开展。凡参与惠山区政府采购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进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前完成以下程序: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投标供应商代表人数为1人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活动人员,严禁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叉史相关人员进入采购活动现场。对故意隐瞒的,将报送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凡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在无锡市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大厅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加*标注地区),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C,严禁进场并上报所在社区与同级财政部门。

4)进入采购活动现场的人员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个人健康申明》,凭签署完毕的《个人健康申明》进行投标(报价)及评审活动。

5)投标(报价)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2.2、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进场后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服从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口罩,座位保持安全距离或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
2.3、投标(报价)人不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查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天一第二实验小学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天一路3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8168928588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正明

采购人项目联系电话:18168928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无锡恒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梁溪区广瑞路555号江南城写字楼2楼201

联系方式:0510-82622097转8012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彭舒舒(经办人)、沈凌、邵彦圯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082622097转8012、13921165050

无锡恒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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