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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机关海滨街智慧平安社区项目(一期)(项目编号:NHZB2021-BHHBJ-033)公开招标公告

2021-10-28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区级采购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机关 海滨街智慧平安社区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NHZB2021-BHHBJ-03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滨街智慧平安社区项目(一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凯旋苑48号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17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HZB2021-BHHBJ-033
项目名称:海滨街智慧平安社区项目(一期)
预算金额:634.7875万元
最高限价:634.787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634.7875 634.7875 其他服务 按照新区政法委要求建设海滨街智慧平安社区项目(一期),同时对已建成的雪亮工程试点项目进行补充完善,全部采取中心化部署无感知建设模式。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2月16日前项目现场设备采购安装完成;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系统调试;2022年3月20日前完成试运营;2022年4月5日前完成正式验收。链路租赁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时间,运维服务期为质保期结束之日起2年时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B.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1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投标人若为法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有效的投标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5、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如因投标人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10月28日2021年11月03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凯旋苑48号楼
方式:(1)报名时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3)现场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8日到 2021年11月03日(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17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凯旋苑48号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幸福路3666号
联系方式:022-63186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凯旋苑48号
联系方式:15722065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5722065912
采购文件下载
海滨街施工项目需求书2021.10.27.docx

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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