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淮安市新淮高级中学自然科学融合式课程基地互联网栽培室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淮安市清江浦区金融中心B3号楼501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1 月 08 日 14点 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ACXM-招标-20211004
项目名称:淮安市新淮高级中学自然科学融合式课程基地互联网栽培室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102万元
最高限价:102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项目为淮安市新淮高级中学自然科学融合式课程基地互联网栽培室工程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投标人必须承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开标活动开始前书面承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021年11 月 1 1 日 14点 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金融中心B3号楼501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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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淮安长兴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安市金融中心B3号楼501室
联系方式: 13337979091
项目联系人: 何工
电 话: 13337979091